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程虚***招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程虚***招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虚假招标的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2. 业委会虚假招投标构成犯罪吗?
  3. 招标作假事后被发现怎么处理?
  4. 招标审计常见问题及查证方法?

虚***招标的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招标投标法》

工程虚假招投标(工程虚假招投标怎么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虚假招投标(工程虚假招投标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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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业委会虚***招投标构成犯罪吗?

虚***招标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工程虚假招投标(工程虚假招投标怎么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管理权力,业主委员会应该通过竞争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如果在招标确定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弄虚作***,属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

招标作***事后被发现怎么处理?

这个后果可以入刑法了。

不过,要注意的是,实践工作中,有人会将虚***材料和无效材料混为一谈,但是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无效材料≠虚***材料。

材料的真实性,是客观事实,真实材料非人为不会变为虚***。

材料的有效性,是指材料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得分条件等。

无效的材料不一定是虚***的,但虚***的材料肯定是无效的,真实的材料也有可能因与招标要求不符或与所投产品不配套等原因,而归于无效材料。

由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审计常见问题及查证方法?

应招标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包括是否应招标未招标而直接进行发包;应招标未招标而实行竞争性谈判;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而***取邀请招标;应招标***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针对可能存在的以上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应招标未招标直接发包重点核实项目是否符合不招标的条件,包括招投标法规和本地***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招投标和******购的标准、规定,查清项目是否符合不招标的条件。

应招标未招标而实行竞争性谈判的,可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

应公开招标未招标而***取邀请招标的,重点核实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程虚***招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程虚***招投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