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水利部招投标公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水利部招投标公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为规范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经济效益的高效利用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和经济效益。
怎么办理“采砂证”?
1、采砂证区分采河砂、海砂;河砂是内河淡水河流域内的砂,海砂是指海边海水区域内的砂;
2、除采砂证外,还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税务登记,在当地税务局办理;
3、办理采砂证必须公关,而且还必须有非常过硬的关系,否则不可能办到。公关的费用与采砂规模及利益的大小有关。
4、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水利局(或水务局),由于河道管理按流域分级由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县(区)水利局(水务局)管理,如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等大江大河由水利部管理(或委托流域管理机构管理);
5、各地的采砂审批流各均不相同,有的分地段、区域公开招标或拍卖;有的是申请、审批,具体流程必须到当地政务中心的水利(水务)窗口咨询了解。但可以说很复杂,涉及的部门较多,一般需要以下部门签署书面意见同意:
①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③交通运输部门意见 ④渔业管理部门意见 ⑤国土部门意见 ⑥当地政府意见 ⑦海事部门意见 ⑧航道部门
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规定?
为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效率,2002年12月,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正式确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并且指出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据此,部分各省市政府开始实施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并与燃气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2004年5月1日,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04年办法”)正式施行。2015年4月25日,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及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5年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期间,不少地方政府发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当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
从国家层面立法来看,目前用来规范特许经营制度的04年办法和15年办法,均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因此,部分省份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燃气特许经营权”制度的规定与前述两部办法的规定并完全不一致,各省份之间规定也差距较大。比如前述两部办法并没有强制燃气行业适用特许经营制度,但一些省级地方性法规却对此做出了规定,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水利部招投标公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水利部招投标公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