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程量清单招标中,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应该如何结算,是工程量以实际为准,还是综合单价以实际为准?
1、按照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发现不符是否提出答疑取决于其投标策略。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实际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常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约定“投标人不提出答疑则认为工程量清单是准确的”以此规避责任。如没有类似免责约定,则应当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价款调整。
3、无论有没有第2条免责约定,如施工时期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招标施工图纸不符时,均应执行价款调整。
4、即使有类似免责规定且施工期图纸和招标图纸一致,也可以详细测算施工成本费用等,以此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含额外的工作内容,并在业主召开的协调会中据理力争。
在结算时:
1、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即: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认可的签证单等进行计算;
2、综合单价——以投标报价(合同约定)为准;
3、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施工方在中标后,应当与甲方就此事宜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如果合同已经履行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通过备忘录等形式予以明确;
工程名称以什么文件为准?
工程名称已发改委的立项批文为准,设计图纸,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章上的工程名称与此批文不符时都是错误的,如有纠纷均得不到法律支持,以施工图纸上的为准,因为竣工资料归档时候首先是俊工图纸要对应,还可以以施工合同的名称为准,或者是以招投标文件的工程名称为准。
招标文件和清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招标文件和清单如果不一致一般以清单为准。
招标文件一般会给出工程量清单,很难出现招标文件与清单不一致的情况,只有在工程量描述时发生招标文件与清单不一致的情况,可以要求业主对此澄清,如果不澄清,那么投标时就以清单为准。
以投标文件还是中标文件为准?
以中标文件为准,这个中标文件是指中标的投标文件。
从合同法意义上来说,投标文件就是投标单位的合同要约。所以,在通过招投标所签定的合同中,中标方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的执行中,有争议时常常会说,以中标的投标文件为准,有时会简称以投标文件为准,或者说以中标文件为准。这两种说法都是指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为准,严格意义上来说,以中标文件为准更为贴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