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67号文件招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67号文件招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投标文件副本保管年限?
  2. 河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3. 利用假的营业执照进行招投标被查后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副本保管年限?

投标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67号文件招投标(招投标73号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也就说,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可以保存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7号文件招投标(招投标7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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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釆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釆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7号文件招投标(招投标7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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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工程招投标的文件保存,《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一般都是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

       这个得看是招标公司还是投标公司的。

如果是招标公司的话,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至少保存15年,投标文件副本至少保存两年,两年后会销毁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会一直保存,最少15年。(仅限纸质版)如果是投标公司,至少保存到整个项目完全结束,有条件的话永久保存,可以作为后续类似项目的参考,或者在原项目出现问题的话方便查阅!

河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共计69条。该条例旨在进一步优化河北省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其中,重点涉及到企业注册、资质认证、税收优惠、投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河北省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落户,促进经济发展。

利用假的营业执照进行招投标被查后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实践中,很多公司利用围标、串标的手段获取利益,虽然一时会获取一定经济利益,但引发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得不偿失。 一旦围标、串标行为查实,会引发如下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串通投标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责任:1、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 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民事责任:投标无效、承担赔偿责任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八、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67号文件招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67号文件招投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