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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公司进学校卖合法吗?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也就是说食品并不是法定禁止带入学校的物品。
当然校规近似于合同,也可以理解进入学校就要遵守不带食物进校的规定。
此事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还有另一个原因是学校内有个小卖部,而如果不能带食物进校,那么学生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小卖部买东西。然而,这个小卖部是合法的吗?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校方并没有出具任何解释和证据来证明,校内的小卖部是依法取得许可的。那么虽然校规规定学生不能带食物进校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学校理论上可以这样设置。但是,小卖部如果没有依法取得许可的,也应该取缔。
那么,接下来,我们要考虑如果学校食堂的一日三餐如果没法满足学生的需求,这些需求怎么解决。带食物进校则不得不排上日程。学校能做的,恐怕不应该是简单粗暴地禁止学生带食物,而是建立更精细的管理,确定哪些是可以安全带进学校的食物。
不合法。学校是公有制的,牛奶公司不能私自进学校卖,要与代表学校的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合同才能进入学校的规定区域进行售卖,定价、食品卫生状况、生产许可资质都要严格把关。凡与牛奶相关的食品安全都将由牛奶公司和校方共同负责,任何一方都不可推卸责任。
不合法,无三方监管,容易出问题,再有,容易造成校内疫情监控出问题,特殊时期特殊对待,管理好每一个细节,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让孩子自己在家不放心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的时候没人帮我一把啊!
1、商业行为。学校是卖方,商店经营者;学生是买方,商店顾客。此类商店一般都是承包的,由校方发包,个人经营,校方分润。这种商店也许对学生比较方便,使他们不必到校外买奶,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在校内设一卖奶的商店有其合理性或必要性。
2、如果是学校与奶制品供应商签约,用摊派的方式向学生推销奶品,用赚的钱给老师搞福利,这种做法会败坏学校风气,影响不好,是不可取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能搞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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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售奶机进学校的行为,并不能划入" 学生饮用奶计划"。通过查询,记者了解到," 学生饮用奶计划" 是由农业部、教育部等七个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00 年联合启动实施,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发育成长、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而根据《教育部、农业部关于加强" 学生饮用奶计划" 管理的意见》,该计划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供奶企业需在国家认定的定点企业中进行招标。
尽管光明乳业在国家认定的定点企业名单中,但售奶机打着" 学生饮用奶计划" 的名号进入泰和实验小学,这明显是商家或校方或者双方联合的自主行为,并非政府部门领导开展;其次,光明乳业泰和分公司也并非通过招标才进入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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