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东代表公司招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股东代表公司招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项目公司股东能以联合体招标吗?
  2. 合资公司的两方股东,一方招标,另一方可以投标不?

项目公司股东能以联合体招标吗?

你好,可以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联合体可以参加招标,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合作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共同承担责任。在联合体中,每个成员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合同履行等。

股东代表公司招投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分配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回答如下:可以。项目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招标,共同承担中标后的合同履约责任。联合体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联合体协议、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同时,联合体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利益分配等事项,确保联合体的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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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的两方股东,一方招标,另一方可以投标不?

你好 一、7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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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9部委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东代表公司招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东代表公司招投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