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格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格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招投标的澄清文件?
1、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里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事项进行的补充说明和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这里的‘‘修改”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差错、表述不清等问题认为必须进行的修订。
一般意义上的澄清文件指,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避免出现歧义而出具的澄清说明,澄清文件算作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要求业主给予澄清。
澄清的请求必须是书面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提交需澄清的问题,以便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考虑业主的答复。
投标文件怎么澄清?
评标委员会视投标文件情况,在需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通常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澄清是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的。只有评标委员会能够启动澄清程序,并书面通知该投标人。其他相关主体,不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是行政监督部门,均无权发动澄清。
第二、评标委员会只有在投标文件出现法定状况时才能要求澄清。即,出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时。
第三、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不得违法。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者诱导性的问题,更不能以澄清之名要求投标人对实质性偏差进行澄清或者后补。
第四、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第三,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五、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也以书面方式提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答疑文件怎么写?
就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无专门格式,可按投标人常规文件格式进行。但需注意:
1、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时间;
2、澄清问题一次性提出。尤其是针对招标文件不合理的内容,需要说明依据和理由。
3、提问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
4、最好事先同招标人口头沟通后再提出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有问题,发澄清还是质疑?
澄清啊
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投标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问题,首先应该通过提交澄清请求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答。澄清请求是指投标方对于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有歧义的内容进行询问,以便更好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果澄清请求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投标方认为招标文件的问题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通常为收到招标文件后7天内)向招标方提出质疑。质疑是指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或流程提出异议,认为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规定,并要求招标方进行答复。
在提出澄清请求或质疑时,投标方应注意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方,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和记录。如果招标方未能答复或不满意答复,投标方可能需要考虑寻求相关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格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格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