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项目部做招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项目部做招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做招投标有前途吗?
  2. 招标投标活动有哪些具体环节,各由谁来完成?
  3.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做招投标有前途吗?

有没有前途不是工作问题,是自身能不能绽放光彩;你能给老板带来效益,能给老板解决问题,那你升迁啥的自然不是问题。

项目部做招投标(项目部做招投标违法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实话说我曾经就在一个小公司经营部做投标资料的资料员兼业务员,刚毕业工作1年不到就认识了现在的老板,幸得其赏识,现在工作4年不到,现居成都,房两套,车公司配了。

对工作的态度很重要,你***、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那即使做几十年也不一定有人认可你。乐于助人、勤勉、认真等,传统留下来的警训你能学而用之,肯定对你大有益处。每天做好自己很辛苦,但是确实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项目部做招投标(项目部做招投标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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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仅是个人经验之谈,每人成功的路不同,祝你成功。

招标投标活动有哪些具体环节,各由谁来完成?

一个项目从招标前期准备到入场办理发包登记再到中标后期监管,这中间有许多环节。涉及招标人、投标人、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监管等部门,这些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

项目部做招投标(项目部做招投标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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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条是对招标主体的界定,即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等一系列活动都是由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人在入场办理发包登记前必须完成立项审批、用地批准、图纸设计和审查、标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进入招投标程序后,招标人在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下,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草拟招标公告经审核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答疑、接受投标文件,随机抽取评委,资格审查(后审),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在规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当然这些活动都必须在招标***购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在标后合同监管中还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核对进场的项目部成员、对两部人员进行考勤,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施工单位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工期交付使用。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建设和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分包项目还用招标吗?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就相关问题已经进行具体说明。

2、根据上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明确要求“依法”发包给相应分包企业。由于无论分包与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

“第十一条 ***院发展***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院发展***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项目部做招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项目部做招投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