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招标方案的基本内容?
  2. 业主可以随时叫停招标吗?
  3. 同一个标第二次招标时还交报名费吗?

招标方案的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银行定期存款招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项目概况、特征与需求分析;

2、招标项目范围、实施条件、项目质量、进度、价格等需求及其目标;

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银行定期存款招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4、合同结构与标段(标包)的划分;

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银行定期存款招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投标人资格条件;

6、招标程序及时间计划;

7、专业力量安排、工作责任分解;

8、招标工作目标与保证措施、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解决预案;

9、其他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业主可以随时叫停招标吗?

不可以。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另外,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上述操作外,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同一个标第二次招标时还交报名费吗?

第一次废标后就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报名已经与第一次标没有关系。需重新走程序。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定期存款招投标公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