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招标评委审查要点?
  2. 招标流程是什么?招标资料备案都需要什么东西?
  3. 预审应当审查有什么内容?
  4. 招标文件报备哪些内容?

招标评委审查要点?

招标文件审查,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一,重点是运作程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是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定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

三,是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岐义。

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招标流程是什么?招标资料备案都需要什么东西?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令30号);(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12号)。招投标备案需提交提交:公开招标:(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的中标人等);(2)招标公告1份;(3)资格审查文件1份(适用于资格预审);(4)资格审查报告1份(适用于资格预审);(5)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应含资格后审文件;有补遗文件的,需提交补遗文件)1份;(6)招标文件备案表1份;(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份;(8)评标报告(开标记录、评标情况)1份;(9)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承诺书)1份;(10)中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1份;(11)中标结果公示表1份。(12)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注:以上1、2、3、4、5、10、11项资料提供原件,6、7、8、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邀请招标:(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的中标人等;(2)投标邀请书1份;(3)招标文件(有补遗文件的,需提交补遗文件)1份;(4)评标报告(开标记录、评标情况)1份;(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承诺书)1份;(6)中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1份;(7)中标结果公示表1份。(8)招投标情况确认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注:以上1、2、6、7项资料提供原件,3、4、5项资料提供复印件。)

预审应当审查有什么内容?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实行资格预审的,由招标人向提出投资申请的潜在投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实行资格后审的,由招标人向提出投资申请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七)实行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递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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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报备哪些内容?

招投标程序具有不逆性,其备案应当依次进行,未完成上一阶段的备案手续,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事项核准部门负责对招标程序的合法性予以审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技术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即实行双备案制。

其备案资料依次为: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3、评标报告;4、中标候选人公示;5、中标通知书;6、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院发展***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院发展***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程招投标资料审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