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供热管理条例发布?
  2. 城市供热管道验收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3. 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规定?

供热管理条例发布?

第一条 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单位及用户,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利用工业余热、地热、核能供热和热电联产、自备电站、燃煤(气、油)锅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有偿提供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本条例所称热生产企业是指为热经营企业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经营企业是指自备热源或者利用热生产企业提供的热能从事经营性供热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用户是指利用热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为其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单位和居民。

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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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城市供热管道验收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供热管道验收时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

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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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规定?

为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效率,2002年12月,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正式确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并且指出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配置的行业。据此,部分各省市***开始实施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并与燃气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2004年5月1日,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04年办法”)正式施行。2015年4月25日,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及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5年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期间,不少地方***发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当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

从国家层面立法来看,目前用来规范特许经营制度的04年办法和15年办法,均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因此,部分省份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燃气特许经营权”制度的规定与前述两部办法的规定并完全不一致,各省份之间规定也差距较大。比如前述两部办法并没有强制燃气行业适用特许经营制度,但一些省级地方性法规却对此做出了规定,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取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市供暖工程招投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