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招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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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和澄清的区别

基本一样的,答疑是采购方在指定的时间由投标方去提出招标文件的某些不合理地方或不明白的地方,澄清是采购方就招标文件某一项明确定义。

招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答疑主要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被动的。澄清是招标人主动的对招标文件不清楚部分的解释或补充,主动的。

招标答疑和澄清的区别?澄清是针对招标文件文字表述不明确的地方。答疑是对质疑的而质疑不是对招标文件表述的不明确,而是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针对本题)损害到投标人的权益。

招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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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是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或堪踏现场后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资料提出疑问,由招标方进行一般安排在开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后或堪踏现场后。

一般来说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该是同步的。如果你们只发布了公告20天还没发售文件。。我就不清楚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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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后,发现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和修改,正确的做法是...

【答案】:A 选项B,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出。选项C,所有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选项D,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澄清的确认时间可以采用一个相对的时间,如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12h以内,也可采用绝对时间,如:2013年1月19日中午12时以前。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在进行澄清和说明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情况、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同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3、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遵守以下三方面的规定:(1)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4、应使用“澄清”方式进行说明,对于内容存在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进行“改正”而不是“澄清”。

5、(一)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澄清和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投标中的澄清与修改是什么意思,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

第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

应使用“澄清”方式进行说明,对于内容存在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进行“改正”而不是“澄清”。

澄清的请求必须是书面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提交需澄清的问题,以便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考虑业主的答复。

招标文件如何澄清,需要注意哪些澄清事项?

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第三,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如何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澄清?

应使用“澄清”方式进行说明,对于内容存在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进行“改正”而不是“澄清”。

澄清事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模糊、不足、矛盾等内容,应当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经过确认后予以澄清。

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第三,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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