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投标文件保存招投标法,以及投标文件保存期限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文
- 2、工程招标时投标人计价软件版要保存吗
- 3、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 4、投标文件前三名投标文件资料应该由谁存档
- 5、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文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2、《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
4、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85条。
工程招标时投标人计价软件版要保存吗
1、至少保存十五年。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2、需要存档。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数工程应实施招标取得其任务。这些招投标文件都有规定的文本及程序。每个标段都应按程序进行。
3、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
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1、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政府采购文件为十五年。企业招投标项目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保存30年,一般物资的保存10年。
2、资料达到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当依法处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重新招标。
3、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而招标文件保存的期限不得少于15年。
4、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应当保存十五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5、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其中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的资料。资料达到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当依法处理。
6、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不管中不中标,投标文件是不退还的,代理公司全部保存。未中标的一般保存正本,副本也就销毁了。记住“正本归档 副本销毁”。
投标文件前三名投标文件资料应该由谁存档
1、由甲方保存原件,招投标存档资料原件是招标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甲方是采购的主体,招标公司是被委托人而已,理所当然是由甲方保存。
2、由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接收招标投标档案。招标投标档案应统一整理编号、装订入卷,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投标邀请书一般应包括建设单位招标项目性质,工程简况,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等内容。
3、他认为,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必要完整保存并归档。“根据档案法关于档案完整性的要求,也应当包含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否则事后怎么证明采购过程和结果的清白呢?”某中央部分政府采购负责人有这样的担忧。
4、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评标工作。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接受到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存档。
5、招标办一套,业主一套,招标代理公司自己存档一套,而资料汇编里面要求必须是招标文件原件(非复印件)。
6、资料寄往总公司前1天,必须将电子资料建立压缩包发送至招标综合部邮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投标文件相当于要约,如果已经过了投标有效期,该要约已经失效,投标人可自行处理,不用刻意声明。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将受投标文件约束,不得撤回撤销投标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保存投标文件的重要意义荡然无存。如退还了投标文件,一者,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答复质疑、处理投诉等失去了真凭实据,缺少了第一手备查资料。
质疑一般是提给招标人的,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对质疑进行回复,与中标方没关系。如果提疑人对质疑回复和处理不满意,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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