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办法,以及招投标异议处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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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诉处理程序
法律主观:投标过程中收到投诉的,招标人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果所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影响中标的,应当取消中标;如果不影响中标的,发出中标通知书。
法律主观:招投标投诉处理流程如下:***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置决定。处置投诉事项期间,***部门应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出30日。
联系招标公司:可以先考虑联系招标公司的相关部门,向对方直接表达自己的投诉和不满,以协商解决。 提交书面投诉:如果通过口头沟通不能解决问题,可以提交书面投诉,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
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处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投标人可以就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提出异议。如果招标文件中的这些内容存在不清晰、不完整或者有歧义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以便招标人及时修改和补充。
第三条 建设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方可按本办法进行工程建设招标。未经招标的建设项目,不准施工。
市级预算单位***购货物或者服务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因特殊情况需要***用公开招标以外***购方式的,应当在***购活动开始前,向市级财政部门申请变更******购方式。
招投标异议的处理流程
1、转交对受理的投诉,县发改委转交住建、交通、水利、财政等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行业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核实受理处理情况县发改委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核实投诉处理情况。
2、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如下: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3、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4、中标公示后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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